你先說
講這件事,我現在都會先講一句:我沒有帶走任何一件。
以前不用先講。是講完以後人家會問,問的人沒有惡意,就是好奇:那你有沒有留一件下來?
我每次都答沒有。答案沒有變過。
變的是我答之前,停多久。
我做的是失物招領。這四個字大家都聽過,可是裡面的做法跟你想的是反的。
外行人以為這行在比對長相:你掉一支黑傘,你來,我拿一支黑傘給你。不是。
外觀誰都看得到。所以規矩倒過來:你先說,我再開。
你把裡面有什麼講一遍。講對了,我才把袋子推出去。
第二條,每一件綁一張條子。條子上不寫名字,只寫什麼時候、在哪裡撿到的。
名字那一格是空的。你知道為什麼空著嗎?
因為那格要留給來領的人自己填。東西還沒有主人以前,它不該有名字。
第三條,保管期六個月,期滿轉公。轉公不是丟掉,是進總庫。
總庫沒有期限。一件東西進了總庫,它就永遠等得下去——只要有人講得出來裡面有什麼,哪一天來都可以。
第四條最麻煩。這行最難處理的不是貴重物,貴重物搶著有人領。
最難的是那種一看就知道是某個人一輩子的東西。一疊信、一副假牙、半本相簿。
沒有人會來領,可是也沒有人敢丟。
我入行第一天以為會撿到雨傘。第一件經手的是假牙,泡在一個果醬罐裡。
那天我笑了很久。後來就笑不出來了。
那是我做查領的第三年,課裡接了一個案子,不在城裡。
一個大湖邊上的鎮。那個湖冬天會結冰,結了冰以後,對岸的燈看起來比夏天近。
坡上有一棟很長的舊樓,以前收的是住得很久的人。住進去的,多半就住到最後。
停辦很多年了,地要拿去做別的。拆之前卡住一件事:閣樓裡有東西。
那不是垃圾,是別人的財產。法律上你不能丟。
找得到人的通知,找不到的公告,期滿轉公。我懂這套流程,所以他們找我。
白川跟我一起去。他做另外半邊:找人。
戶籍、地籍、教會的簿子、幾十年前的訃聞,一條線一條線接回去。
他說,東西有人領才叫東西,沒人領就只是垃圾,而他不喜歡這兩個字用在人身上。
進鎮的路上會經過一間雜貨店,門口擺一張長桌。
桌上是撿到的東西。手套、髮夾、一支拐杖、幾把鑰匙。
每一件下面壓一張紙條,寫著什麼時候、在哪裡撿到的。名字那一格空著。
我站著看了很久,久到白川回頭來找我。
我當時是覺得親切。全世界這行都差不多,一樣的表格,一樣空著的那一格。
只有一件事我沒講出來:那些紙條的字,是同一個人寫的。
最上面那張還很白。最下面那張黃到我不敢翻。
一個人寫了幾十年的紙條,他到底在等誰來?
那棟樓的閣樓要爬一段很窄的木梯,梯板中間全部凹下去。
推門之前我先聞到皮的味道。
……三百多只箱子。
木頭的、藤的、貼牛皮紙的,一排一排疊到屋脊底下。
每一只綁一張條子,上面寫著收進來的日子。
名字那一格,空的。
三百多只,一格都沒有填。
三百多個人的東西擺在這裡幾十年,怎麼會一只都沒有人來領?
我當時給自己的答案很簡單:因為會來領的人,也都不在了。
這個答案撐了大概兩個星期。
我們的做法是一箱一箱開,一項一項寫。清單一式兩份,一份留在箱子上,一份帶回來公告用。
我寫箱裡的東西,白川寫箱外的人。
第一天下午我照日期把整個閣樓走過一遍。
最裡面那排最舊,越靠門口越新。這很合理,東西是一排一排往外長的。
我要看的是最外面那一排收到哪一天為止。
那棟樓哪一年停辦,卷宗上有。最外面那幾只,比停辦晚了十四年。
我沒有多想。樓停了以後房間還要清,清出來的東西照樣得收,清個十來年不算離譜。
我照樣開,照樣寫。開到第九天,我才回頭去看那幾只的條子。
清房間清出來的東西,「在哪裡撿到的」那一格,寫的應該是房號。
那幾只寫的是山下那條路。
芹是每個星期上來擦架子的人。停辦這麼多年,那個閣樓一直有人在擦。
我問她擦給誰看,她說擦習慣了。
她提了一壺熱水上來,擺在窗台,沒有拿杯子。
芹:「擺著就好。樓裡乾。」
有一晚我們在鎮上唯一那間餐廳吃飯,我找收據,把包裡的東西全倒在桌上。
芹伸手幫我一件一件放回去。
芹:「你東西真多。」
她放得很慢。一件,一件。
她放到最後一件才笑。我那時候才看到她下面那排門牙:中間兩顆比旁邊短一截,短得很齊,像用什麼剪過的。
我想是小時候咬東西咬的。
陳伯以前在那棟樓送過煤。人很瘦,手背上有一層洗不掉的黑。
那天他在坡下修一台推車,我過去問路,他先問我在上面做什麼。
我說在點東西。
他把手上的鉗子放下。
陳伯:「你從那裡下來,手上不能是空的。」
我問為什麼。
他把鉗子撿起來,繼續修。
那之後我下樓都拿著我的筆記本。不是我信,是拿著也不費事。
白川不拿。
白羽:「你拿一下會怎樣?」
白川:「拿什麼?這裡沒有一樣東西是我的。」
第三個星期,晚上開始有聲音。
我們住鎮上的小旅館,樓下是餐廳,九點以後沒有人。
半夜我聽到樓下有人在講話。不是聊天,是報東西。
一件毛料外套,深藍,右邊袖口磨破。一雙皮鞋,鞋底補過。一個鐵盒,裡面兩張票根。
一項,一項,中間有停頓。像在等人寫。
我聽了兩三分鐘才聽出來——那是我當天下午寫的那一箱,順序一模一樣。
我伸手過去搖白川。搖了三四下,他呼吸的節奏一次都沒有變,手壓在被子下面。
隔天早上我問旅館的人,他們說樓下沒有人,鑰匙掛在櫃檯。
我跟自己說,是白川半夜起來核對,他有念出聲的習慣。
可是我搖他的時候,他的手一次都沒有動過。
第二晚又有。
那晚報的是:一支原子筆,咬過。一包面紙,拆過。一張停車票,沒用完。一支護唇膏。
那是我的包。
我起來把包扣好,放在床頭,上面壓了一本書。
有一種解釋,你想到的當下就知道它比原本更可怕,可是你還是抓著它睡著了。你懂那種嗎?
我抓的那個解釋是:芹幫我收過。她收得很慢。她記得住。
第四個星期,我拿了一張舊清單去找陳伯。
那張是箱子上本來就有的,不是我們寫的。上面只寫了三項,後面一片空白。
那張紙上的字,我在鎮口那張桌子上看過。
陳伯看了很久。
陳伯:「本人念,別人寫。念得出來的才寫得進去。」
我問,念不出來的呢?
陳伯:「空著。箱子照收。」
那寫滿的那些呢?
他沒有馬上回答。他把清單推回來,兩隻手推的,推得很平。
……
陳伯:「寫滿的,後來都走了。」
白羽:「走去哪裡?」
他站起來,說推車修好了。
那天回去,我在架子中間站了很久。
白川已經開了兩百三十幾只。他寫得很細,細到牙刷柄斷了幾公分他都寫進去。
白川:「名字不重要。重要的是講得出來裡面有什麼。」
他每寫完一箱,會把整張清單小聲念一次,再翻到下一張。他說念過才不會漏。
那幾天我幫他拍身上的灰。手掌從他肩膀往下拍,兩邊各碰到一條。
不是骨頭。是一條硬的,從肩膀斜下來壓過鎖骨,鑽進衣服裡面。左邊一條,右邊一條。
我叫他把領口拉開。皮膚乾乾淨淨,什麼都沒有。
我的手放回去,那兩條還在。
他說他自己摸不到,也不痛。他說我大概是摸到襯衫的縫。
襯衫的縫不會在鎖骨上斜著走。
第二天再摸,兩條都往下移了一點,像被拉緊。
第三天是三條。多出來的那一條橫過胸口,把另外兩條壓在下面。
後來我去看了閣樓最裡面那一排。
最裡面那幾只不是提的,是背的。舊式的背箱,兩條帶子繞過肩膀,胸前再一條把它們扣起來。
那幾只箱子的皮已經硬到會裂。
只有帶子是軟的。亮的。
最後一個星期,白川說快寫完了。
白川:「再兩天。寫完我們就回去。」
那天晚上他一個人上去,說要把最後那幾只背箱開完。
他把手電筒放在第二層架子上,燈頭朝上,這樣整個屋脊都是亮的。
他先開最靠牆那一只。鎖扣鏽住了,他用膝蓋頂著箱子,兩隻手扳。
扳開的時候,他往後退了半步。
……上面那幾句,沒有人跟我講過。
那一段我不在場。我在房間裡等,窗子朝著坡,坡上一直是黑的。
天亮以後鎮上的人上去,閣樓的門開著,手電筒還亮著,放在第二層架子上,燈頭朝上。
最靠牆那一只背箱是開的。
裡面空的。
找了十一天。坡上、樓裡、湖岸都走過。第十二天,他們把梯口用板子封起來。
案子還是要結。公告貼滿六個月,沒有人來。
三百二十六只,一只都沒有領走,全部期滿轉公,進總庫。
白川留在現場的隨身袋子,照規矩也要辦同一套。
那張單子我自己寫,我不肯給別人寫。
一件外套。一支手機。一副老花眼鏡。四把鑰匙。一包喉糖。
寫到一半有人叫我出去簽一份東西,回來以後我把剩下的補完。
封袋,蓋章,上架。
那之後過了七年。
前幾天,有人來櫃檯。
規矩你已經知道了:你先說,我再開。
他從第一項開始講。一件外套,毛的,深藍。一支手機,螢幕右上角一條裂。一副老花眼鏡,鏡腳纏過膠帶。
……四把鑰匙。
一包喉糖,開過。
一項不差。連順序都一樣。
我們這行沒有簽名這回事。名字要留給主人自己說,他沒有說,我也不能問。
我把袋子從架上拿下來,推出去。
他沒有打開來對。
他把袋子夾在腋下,推開玻璃門走了。外面在下雨,他沒有停。
單子上第三項寫的是四把鑰匙。
袋子裡從頭到尾就是三把。家裡的、車的、工作室的,是我親手放進去的。
第四把,是我那天被叫出去以後,回來憑印象補上的。
我想他每天上那棟樓,身上一定有那棟樓的鑰匙。
那棟樓沒有鎖。
我這串鑰匙上,有一把黃銅的。齒很淺,磨得很亮。
家裡的門、工作室的門、車,我一把一把試過。
它不開任何一道。
那天我從樓裡下來,手上有東西。
我以為那是我的筆記本。
筆記本在我包裡。
陳伯:「你從那裡下來,手上不能是空的。」
白川:「拿什麼?這裡沒有一樣東西是我的。」
陳伯:「寫滿的,後來都走了。」
芹:「你東西真多。」
吸收:停辦後閣樓裡留下大批無人認領的入住者行李、箱內是一個人一生的隨身物、入住即長住而不再出去的傳說、遺物成為外界唯一還知道這些人存在過的線索、遺物清冊被當成展件重新被人閱讀的母題
移除:真實機構名與國家州郡城鎮名、開辦與停辦的絕對年份、展覽與攝影出版品指涉、病名與任何醫療處置描寫、可指認的入住者與家屬資訊、可實地前往的地標與路線